筹资与财务部职责(试行)
总责:拓宽渠道,筹集资源。合理使用,规范管理。
一、负责本级红十字会资源整合与救助资金的筹集工作,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的筹资与财务工作。
二、负责新型筹资与捐赠服务平台的开发、建设与管理。
三、负责拟定市红十字会筹资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,建立和完善募捐呼吁机制;统筹管理募捐筹资工作及捐赠项目的开发、商洽和协议的签署;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大型募捐活动。
四、负责日常财务与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。
五、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、公示和捐赠人服务工作。
六、负责管理红十字会接受的国内外组织及个入捐赠资金;编制会机关年度预决算、财务报告,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,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。
七、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,提出资金使用意见,及时核拨本会下达给县市区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,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
八、负责按照组织宣传部提供的数据发放工资、医保、社保、公积金等,负责税务办理。
九、负责筹资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以及爱心企业家的联系和服务。负责人道救助金的管理。
十、促进发展医疗、康复、养老、照护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。
十一、配合办公室开展与国(境)外的筹资业务交流与培训。
十二、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